引言
敦化市,位于吉林省,以其丰富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地理环境而闻名。近年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一系列生态案件的办理,展现了绿色守护背后的故事与挑战。
生态案件办理的背景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观念,坚持能动司法,以精准的法律监督维护生态安全。在办理生态案件时,检察机关秉持着“持续跟进监督”的公益诉讼检察理念,对办理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认真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
生态案件的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些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案件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钟某非法开垦国有林地案
2020年,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江源镇村民钟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农用拖拉机违法开垦国有林地共计13.37公顷,造成林地原生植被严重破坏。检察机关通过调取行政机关执法卷宗发现,2018年4月16日,敦化市林业局对钟某违法开垦的0.51公顷林地作出了林业行政处罚,且钟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20年10月26日,检察机关向敦化市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督促行政相对人恢复植被或代履行恢复植被。敦化市林业局针对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召开了党委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针对钟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所涉地点进行了重点监督,并要求所涉辖区林场进行植被恢复监管,同时针对违法案件进行后期。
案例二:雁鸣湖湿地违法开垦案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雁鸣湖湿地位于吉林省敦化市境内东北部,是长白山区重要湿地之一。近年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湿地生态保护,抓好案件办理、健全完善机制、推动溯源治理,有效筑牢湿地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今年5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对省院转办的两件案件现场勘查中发现,雁鸣湖镇塔拉站村的4.6亩湿地以及额穆镇靠山村丹北社2.8公顷湿地被违法开垦为耕地。5月至6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与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7月,违法开垦的湿地经人工种植草籽后,已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绿色守护的挑战
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面临着诸多挑战:
挑战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法律体系较为复杂,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挑战二:执法力量的不足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大量的执法力量,而目前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难以全面覆盖。
挑战三: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是绿色守护的关键,但这一过程需要长期的努力。
结语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办理一系列生态案件,展现了绿色守护背后的故事与挑战。在未来的工作中,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