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位于云南省西部,是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州府。近年来,芒市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田园城市。本文将揭秘芒市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探讨其在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果。
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芒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培训,使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追求。
1. 宣传教育
芒市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实践活动,提高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2. 社会参与
芒市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生态保护与修复
芒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1. 森林资源保护
芒市林业用地面积321.1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3.8%。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84.21万亩,商品林面积236.94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8.87%,林木绿化率70%。近年来,芒市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使生态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
2. 野生动物保护
芒市建立了菲氏叶猴自然公园,对菲氏叶猴等珍稀野生动物进行保护。通过公益项目“蚂蚁森林”的资助,周边村民自发组建了保护协会,进行日常巡护,使菲氏叶猴种群数量从2018年的320只发展到500多只。
三、环境保护与治理
芒市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1. 空气质量改善
芒市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通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秸秆禁烧、渣土车运输车辆管控、工地扬尘治理、城区道路洒水保洁等措施,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
2. 水环境治理
芒市大力推行铁腕清源行动,通过实施生态河道治理、城区道路污水管网完善和污水混接点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湿地公园建设等措施,使芒市大河等水域水质得到显著改善。
四、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芒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为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省级文明城市
“十三五”期间,芒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
2. 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芒市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形成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
3. 生态旅游
芒市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吸引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总之,芒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芒市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田园城市,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