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鹰潭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以“守护绿水青山”为己任,不断创新生态检察工作实践,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一、鹰潭生态检察工作概述
鹰潭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1. 组织机构
鹰潭市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生态检察部门,负责全市生态检察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同时,各基层检察院也成立了生态检察组,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态检察工作。
2. 工作重点
(1)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2)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3)推动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4)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创新实践探路
1. 检察建议与公益诉讼
鹰潭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检察建议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切入点,针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2)公益诉讼
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1)生态修复
鹰潭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引导违法当事人通过植树造林、治理水污染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2)环境治理
加强与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3. 生态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生态法治宣传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公众的生态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2)加强生态法治教育
将生态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培养青少年的生态法治观念。
三、典型案例
1. 案例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某渔民在鹰潭市某水库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鹰潭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检察机关督促被告人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种植水生植物。
2. 案例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某企业在鹰潭市某地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鹰潭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
四、总结
鹰潭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了检察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鹰潭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创新生态检察工作实践,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