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的地区。近年来,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守护芒市的绿水青山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生态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
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 组织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环境监测和评估:对芒市的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对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的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
- 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 环境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秩序。
二、芒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成绩
空气质量改善:近年来,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2%,圆满完成了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6%以上的目标。
水环境质量提升:芒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勐板河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清塘河水库水质达标率100%。芒市6个国、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100%,均满足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芒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可控,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生态保护和修复:芒市森林覆盖率达68.87%,森林蓄积量由1498.2万立方米增加到1595.7万立方米。湿地面积由8万亩增加到8.04万亩,湿地保护率由12.83%增加到52.04%。
环境执法:近年来,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环境秩序。
三、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的未来展望
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以下目标而努力:
-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继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环境质量。
-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 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秩序。
- 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努力,为守护芒市的绿水青山,建设美丽芒市贡献力量。